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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高职扩招最新消息(新疆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学前教育 2024-08-15 15:51:37 321 教育网

新疆:关于2021年自治区普通高职(专科)学生自主招生的通知

各地区、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普通高职院校:

2021年新疆高职扩招最新消息(新疆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函[2021]1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新教函[2021]125号),我区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高职单招》)》)招聘启事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是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高职院校个别招生工作,切实做到“组织指导、督促督办、疫情防控”。控制已经到位。”要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2021年高职单招计划。鉴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各招生机构文化素质测试应采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综合由招生机构进行质量测试,制定网络面试或提交作品的测试标准。与视频材料和其他测试相结合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工作由各招生机构具体负责,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

二、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招生对象。符合2021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即可报名。

(二)报名及志愿者表格。4月8日10:00至4月10日12:00,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机构官方网站“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高职志愿。考生可以选择填写院校的四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整。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以在线实时查看各院校的动态报考人数,并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修改。考生的报考选择以网上保存的最后一次报考数据为准,报名截止后不得变更或补充申请。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填写申请表前,必须仔细阅读学院招生规定,了解学院招生计划、招生规则等信息,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对申请表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责任。因本人遗漏或错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报考艺术、音乐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自治区2021年艺术、音乐专业统一考试。报考艺术、音乐专业的考生须达到自治区2021年艺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及格线在普通高等院校。报考音乐专业的考生须达到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专业统考及格线,方可报考高职单招相关专业。未达到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以自治区统一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填写艺术类专业申请表的,作废。

3、报考空乘专业的考生将根据学校要求参加远程在线视频面试。

四、各招生学校于4月6日前将2021年高职单招招生简章报送教育考试院。经自治区教育厅、考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备案后,即可向社会公布。

五、4月11日12:00至4月12日18:00,各招生学校可登录“新疆高职个人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的志愿数据信息。

三、考试

招生院校采取文化素质加综合素质评价的选拔模式。文化素质分数统一参照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网络面试)由学校自主提出并组织实施。

(一)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

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网络面试为主,网络面试时间为4月14日至4月15日。

(二)考试成绩构成及得分比例。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学科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以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成绩为准。每科满分为100分,共3科,总分为300分。

“普通类”考生的科目是语文、数学和英语。

“单项(英语可选)”考生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单类(民族语言文字选考)”考生的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言文字。

历届少数民族语文考生的科目是语文、数学、华裔。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个方面: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心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文化素养题,主要考察学生的人文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业能力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力;方法能力题主要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思维的能力。评分比例:机构自行权重比例,总分为300分。

(三)考试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网络面试):试题标准必须统一,评分标准必须统一,评分标准和流程必须统一;面试专家必须经过统一培训,考前熟悉和掌握评分标准,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面试领导小组统一制定评分标准;整个面试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均关闭手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每组面试专家不少于3人,不得相互讨论评分情况,必须独立评分;不得拍摄工作场所、考生、考试资料、工作证件、考试设备等,不得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发布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图片或言论;考生的所有考试成绩数据和记录材料均应由专人负责,并存放在保密室,防止涂改或丢失。若出现上述情况,必须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四、录取

(一)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文化素质学科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被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成绩不得低于180分。

分数排序规则。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

总类和单项(英语可选)考生单科成绩顺序如下:文史: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科:数学、语文、英语。

单栏类(华裔可选)考生单科成绩排序如下:文史类:语文、数学、国语;理工类:数学、语文、国语。

往届民族语文考生科目成绩排序如下:文史:语文、数学、华文;理工科:数学、语文、华裔。

单独类别(英语)考生可同时申请普通招生计划;单独类别(民族语言)考生和往届民族语言考生只能报考相应计划类别院校。

(二)招生规则。各学校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细则选拔报考学校的考生。是否录取学生及录取专业由学校根据招生细则确定。学校还负责对申请学校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解释退学原因,超出计划的招生一律不准。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对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规则的行为。

(三)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高职院校录取考生名单须在学校网站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新疆高职个人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考生需于4月24日至25日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机构官方网站“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如果您不选择同意,则视为您放弃报考本高职院校。录取确定后的考生名单即为招聘机构最终录取的考生名单。

(四)相关事项。已确定2021年高职院校录取(含专科直考)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和任何形式的其他院校录取。招生机构在确认被录取考生所有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院校单次招生考试的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相关要求

(一)完善组织架构。各院校要成立高职院校个人招生领导小组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原则制定高职院校个人招生实施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公平、公开,确保考试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实施顺利、顺利;招生机构要认真研究制定考试计划和招生细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切实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度。加强招生工作队伍建设,在考试组织、疫情防控、视频监控等关键岗位上,人员政治可靠、业务精通、政策标准高、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且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职招考的,将被选拔参加招生考试。

(二)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各地、学校要认真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配合当地卫生、公安等部门做好人员排查和工作场所卫生消毒,确保教职工安全健康。招生院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检查防疫物资准备情况和防控预案具体执行情况,完善和演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参加考试人员的疫情防控意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基本防疫技能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程序。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必须迅速、安全地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同时,要尽快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有关部门报告,不得谎报、迟报、瞒报。

(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者向社会公开考生个人信息。未经授权,不得向外界透露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联系方式、成绩等)。各高校要加强录取信息安全和规范管理,加强设备运行检测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网络安全畅通。招生期间,各招生机构要组织专门力量保障校园网络安全,建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值班制度,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漏洞,不断完善与校园网络安全相结合的信息安全机制。人防和技防,确保招生网站、招生管理系统和数据的绝对安全。

(四)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各高校要及时通过平台向考生公开招生章程、招生细则、专业录取结果等信息,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咨询和申诉渠道,依法依规处理信访问题,不断完善整体招生制度。社会对高职单招工作的认识。的满足感。

(五)严格招生工作纪律。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法规,严格遵守教育部高校招生“十不准”、“三十不准”和“八项基本要求”,维护招生工作良好秩序和公平。高职招生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010-30000(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高职院校单一招生录取程序结束后,不再办理退学、变更录取、补充录取等手续,遗留问题由招生机构负责。各招生学校应当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报送本所高职院校招生工作总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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