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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计划 北京大学(北京大学2021强基计划招生简章2021)

学前教育 2024-09-30 08:49:01 420 教育网

新京报讯北京大学今日发布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和2020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宣传册全文如下: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可以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2020年,我们将继续实施“筑梦计划”招收优秀农村学生,欢迎“热爱北大、关心世界、人格健全、品学兼优”的农村高中毕业生申请北京大学。

强基计划 北京大学(北京大学2021强基计划招生简章2021)

机构与原则

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工作由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领导,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北京大学2020年“筑梦计划”招生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招生对象

主要面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县(含县级市)及以下高中勤奋好学、优秀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地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报考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登记地在实施地区农村地区,且本人连续持有当地户籍3年以上;

3、我已连续三年在户籍县高中就读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和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招生规划及招生专业

2020年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执行。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报名方法

本次评选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学院特色项目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要求进行报名,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扫描上传自动生成的申请表通过注册系统。

报名平台:大学特色项目报名系统

报名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登录后请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24:0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注册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高中、社会团体和个人专家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必须保证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选拔程序

1、初审:学校根据考生网上填写、上传的报名材料,组织专家进行严格、公正、客观、全面的初审和评审。

2、初审名单公布:初审通过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对本公告无异议者,将获得参加北京大学2020年“筑梦计划”招生考试的资格。

3、考试时间:2020年7月12日-13日(具体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通知为准)。

4、公布合格考生名单:符合北京大学“筑梦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公布。

5、招生:根据学校确定的成绩录取。

资格考试考核办法及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公正、客观、全面的初审和评估。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参加考试的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最终成绩以笔试、面试成绩为依据,参考初审评价结果和体测结果。综上,综合评价、择优确定“筑梦计划”招生合格名单。入选北京大学“筑梦计划”的考生,具体减分由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确定。对于在高考改革省份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公布结果为准。

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2020年5月25日24:00

2、初审公布:2020年6月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布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

3、考试通知:初审通过的考生按照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考试通知。

4、考试时间:2020年7月12日-13日(具体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通知为准)。

五、考试成绩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于2020年7月22日进行公布。

6、志愿报名:报名方式和时间以当地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7、录取时间:以当地省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监督机制

一、北大“筑梦计划”招生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整个测试过程都有录像。

2、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3、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均须经过中学审核并由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上详细公布。

4.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

6、其他说明

(一)对综合素质材料造假或者在我校考核中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强基项目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给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机构。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将按规定办理。

(二)招生专业涉及多个培养单位的,我校将根据考生意向和考试成绩确定考生进入培养单位。

(三)强基计划的招生和培养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教育部有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四)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五)选拔、考试期间,考生须自行承担交通、食宿等费用。入围我校考核的贫困家庭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交通、住宿补贴。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审核招生相关工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七)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根据本市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7、监督保障机制

(一)在本简章实施过程中,我校将确保招生计划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结果公示。如果您对我校强基计划招生有异议,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申诉联系方式为:地址:北京大学老华楼120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1。邮箱:bdzsb@pku.edu.cn

(二)我校对被录取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整个招生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北京大学纪检监察室联系方式:电话:(010)62755622

邮箱:jwbgs@pku.edu.cn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大学老华楼120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1招生咨询热线:(010)62751407、(010)62755074传真:(010)62554332邮箱:bdzsb@pku.edu.cn北京大学招生网站:https://www.gotopku.cn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邮政编码:100191招生咨询热线:(010)82802191传真:(010)82802223邮箱:bkzs@bjmu.edu.cn北京大学医学部科学中心招生网站:http://bkzs.bjm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https://gaokao.chsi.com.cn此《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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