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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学校片区划分(广饶学区划分图)

学前教育 2024-09-24 01:08:35 320 教育网

广饶街道教育办、开发区教育办、局属义务教育科各学校:

为做好2019年城镇义务教育区学校分区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饶学校片区划分(广饶学区划分图)

一、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及市、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相关规定。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分区招生。常住人口的子女就读于户口所在地附近的学校。符合条件的非居民居民子女就读于其实际居住地附近的学校。

2.保持分区招生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生源均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规定的班级规模标准和各学校现有规模,制定招生计划。小学原则上不超过45人/班,初中原则上不超过50人/班。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内年满6周岁(含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和2018年延期入学的儿童;初一年级招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儿童。五年级毕业生。今年,本市将继续冻结未成年小学新生入学资格设立权限,即六岁以下学生不能报读小学一年级。

三、招生范围

2.符合入学条件并在孙吴路以东、迎宾路以北、民安路以西、齐公路以南地区就读小学的常住居民和非居民适龄居民子女均可报名县兴安小学或县同和小学。在初中就读的学生可在县兴安中学或县实验中学报名。(惠泽源渤海华孚)

3、正安路以东、乐安街以北、长安路以西、迎宾路以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常住居民和非居民适龄子女均可入学到县兴安小学或县第二实验小学。报名,在初中就读的学生可到县兴安中学或县英才中学报名。(渤海御花园)

4、团结路以东、齐公路以北、孙吴路以西、广兴路以南的常住居民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居民适龄子女,可在县实验中学或乐'学校报名。开发区一所中学。(同和社区、清清家园、清华家园、尚能时代等)

5、安家、仁王、前燕、后燕常住人口的直系子女在初中就读的,可在开发区乐安中学或县城英才中学报读。

六、实行灵活招生地区居民子女就读期间不得在两校之间转学。

4、时间安排

8月5日:组织招生工作会议及招生人员培训

8月6日,各学校制定招生简章,报县教育局审核。

8月7日至10日:各学校出版宣传册和招生宣传

8月11日-13日:各学校组织入学报到

8月16日至22日,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对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8月25日后,各学校将发出录取通知书

5、材料审核要求

1、县内常住居民(村)子女和在县城街道购房人员进城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含“地址页、索引页、儿童个人信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若文件抵押,需携带身份证到县房产登记中心领取原件)或购房合同、正式发票等有效证件。

如果户口在本县招生范围内,因父母无房,但与祖父母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实际居住在一起(去所在县的物管或居委会办理)居住地出具共同居住证明,无需出具无房证明),由居住地招生区域内的学校办理登记,并到县房屋管理中心和房产登记中心进行集中审核。

2、县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招生服务区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正式房屋租赁证明一年以上;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的居住证和身份证;(3)个体经济从业人员须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其经营所在地)的营业执照;承租人仅限于城市招生区域);外商投资者应提供县投资促进中心出具的投资项目证明;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应提供所在单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劳动者须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外出务工单位签订的正规劳务合同(承租人工作地点仅限于城镇招生区域),并缴纳社会保险(无需证明,由学校办理登记)居住地参保区域内,由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集中审核)。

非本县小学入学的农民工子女升入初一,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加盖本县学籍管理专用章的学籍表。原学校和县(区)教育部门。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流动儿童招生的相关规定,流动儿童集中度特别高、招生矛盾突出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报名招生办法或指定具体补充材料。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执行。家长必须按照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入学材料。

3、适龄儿童、少年的户主应当是其父母。若户主非父母,需提供被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文件(由公证部门出具)。

4.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实际居住在本行政区域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学校招生服务区申请。就近报名。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招生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执行。

5、申请延期入学的,须到招生服务区域内学校填写《延缓入学申请表》,并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病例等材料,报县教育局审批。

6、适龄盲、聋(哑)儿童统一就读于本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为8月15日至16日。县启辉教育学校招收全县走读适龄自闭症、智障学生。

七、2019年底前未交付住房的社区,不纳入局属学校招生范围。购房家庭可以在户口所在地镇、街道的学校就读。房屋移交入住后,即可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8、村庄已拆迁的,到安置区招生范围内的学校办理登记;如果村庄已拆迁,但安置房尚未建成,需要租房的,提醒家长在安置区附近租房,并到安置区招生范围内的学校报到。

9、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已办理户口登记但尚未领取《居住证》的非居民,可到其申请《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居住证》《山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回执)》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明。

10、市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办理房屋租赁证登记。您应按照登记的房产地址进行入场登记。

11、特别提醒家长,学号是根据学生的居民身份证号码生成的。每个人都有一个号码,并且终生不变。因此,新生入学时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监护人信息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否则,他们将无法获得国家官方学号,剩下的问题由家长自己负责。新生注册后,学校将在开学后两周内为该学生建立学籍。新生的学籍信息必须由学生或监护人验证并签名。请您仔细核对相关信息,确保同学们能够顺利获得国家学号。

6.测量要求

1、加强宣传。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全县区本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营造招生工作的良好氛围。向招生范围单位发放招生简章(包括学校简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流程、报名时间和地点),并公布招生咨询和督导电话。各单位要向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各类幼儿园、小学发放《致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家长的一封信》。每位需要升小学一年级或初一的学生家长必须阅读并签署《回条回执》表格确认。《回执》表格将由幼儿园或小学按班级收集并留存备查。

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良好的教育形象。安排法律意识强、熟悉招生政策、责任心强的教师负责咨询和接待学生家长,认真宣传、耐心讲解招生政策,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记录和总结。完成后将总结报告县教育局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2、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程序开展招生工作,优先保障当地居民和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外国人。要严格把控学生入学资格,坚决杜绝利用虚假证件、假手续获取入学资格、因年龄不足提前入学等问题。

许多涉及敏感招生问题的村庄和社区都属于广饶街道和开发区。各局属学校要提前与广饶街道、开发区充分沟通、达成共识。招生过程中,两镇街道要提前介入,明确责任,坚持原则,承担应有的责任,积极配合县教育局宣传招生政策,提供正确指导。

学校注册手续完成后,由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办理户籍、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房屋所有权证对房屋租赁证明、营业执照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提交虚假选校材料的,坚决予以退回,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有序推进。

3、严明纪律。各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识大体、顾大局,准确把握和不折不扣地落实招生政策,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招生、乱收费。学校不得通过笔试、面试或者其他形式的测试招收新生;不得以招收寄宿生、举办实验班等名义招收服务区外的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收服务区内的学生或者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拒绝入学;不得拒绝有能力在招生服务区内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招生简章不得在各招生区域随机发放。按照市教育局要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实行“阳光班级划分”。在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均衡分配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新生电脑分配。均衡班级划分应当现场公布,并在学校公告栏上公布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的班级划分。不得以任何名称划分重点类别和非重点类别。

义务教育各阶段学校是招生资格审核的主体。要切实做好报名材料审核,进一步完善录取材料审核责任制。录取材料审核负责人必须在相关材料上签字并承担相关工作责任。要建立招生跟踪和跟进制度。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疑似问题的材料,要安排专人上门跟踪,并进行跟踪登记。后续人员和学生家长应现场签字确认。学生入学后,学校将进一步审核学生的入学资格,发现提供虚假入学材料的学生将被开除学籍。

县教育局对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根据招生材料核查或公开举报监督,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及直接责任人员,将严肃处理。发现招生工作人员在为学生取得录取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纪律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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