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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中考时间2021具体时间(保定中考时间2021出分时间)

学前教育 2024-08-23 00:44:11 924 教育网

原标题:大新闻!2022年保定中考时间及考试内容分数已公布!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

保定中考时间2021具体时间(保定中考时间2021出分时间)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确保2022年全省初中毕业和高考安全稳定顺利举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期末考试。旨在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学科学习目标达到的水平。考试成绩不仅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由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两部分组成,分开举行。

(一)毕业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组织

毕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会话测试占40%,笔试部分占60%)、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含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历史、地理、体育。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成绩应占到总分的30%左右;生物、地理学科的毕业考试成绩按本课程内容全部结束时的考试成绩计算。

毕业考试的命题和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用百分比制或等级制来表示。毕业考试将于2022年5月15日后举行。

(二)升学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组织

考试科目为6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两门学科)、体育,总分630分。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分值和组织方式,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1、文化考试总分600分

16:45-18:45文科综合

(4)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的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技工学校招生使用同一套试卷。

2.体育考试满分30分

检验方法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号附件10(河北交机[2014]11号)执行。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于2022年5月底前进行。

二、严格规范升学考试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

(一)严肃成绩发布纪律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我省初中毕业生入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发布的相关要求,不得向初中学校提供中考成绩;不得向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统计公布各县(市、区)及所属初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不得以中考成绩对各县(市、区)及初中学校进行排名排队;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各县(市、区)及初中学校进行中考表彰奖励;不得以中考成绩为标准奖惩局长、校长、教师等。初中学校不得宣传中考分数、中考排名、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不得在校内外任何位置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不得在学校官网等网站发布本校中考分数、中考排名、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信息。

(二)认真规范新闻报道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网络媒体,增强宣传中考政策的主动性,加强考生信息服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开展政策解读、志愿者举报、信息查询、温馨提醒等服务工作。及时开展招生警示或案件公示,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

三、保障特殊群体平等考试升学权利

(一)保障残疾学生公平参与考试权利

持有残疾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个人申请并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可以免试外语听力考试。外语成绩将根据笔试成绩折算为满分。

(二)保障随迁子女平等考试升学权利

保障随迁外地居民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并参加入学考试。切实保障本地户籍儿童在外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必须返回户籍地参加入学考试。各城市要因地制宜制定流动儿童中考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和条件,切实保障流动儿童在流动地参加中考和继续教育的平等权利或居住地,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全面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中小学考试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按需要足额保证所需经费,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推进。要严格执行全省中考收费政策,严禁以中考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努力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创造良好环境。

(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执行《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定》(河北交机[2021]20号)、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乱编滥印各种形式的复习资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不得要求或默许学生提前毕业离校。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全省通报批评,并追究当地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等文件要求

(三)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号文件(交济厅[2008]3号)精神,依照法律法规和《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河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号文件(政联[2013]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四侨考生”升学给予加分照顾的通知》号文件精神(冀政侨字)[2016]1号)、《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河北公安局[2018]97号)、《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河北应急[2019]30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军人子女人员、公安英雄、因公牺牲的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等优待对象,以及“四侨”(归国留学人员、归侨子女、省内华侨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等给予加分(或减分录取)。普通高中招生不得与招商引资、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不得作为加分因素。如果加分(或减分入学)政策与上述文件相抵触,必须立即做出相应调整。学校要及时通过学校官网、校园公告栏、当地媒体等向社会公布享受加分(或减分录取)的学生名单、享受的优惠政策和项目、积分情况,并公布举报热线,接受社会监督。请各城市将今年地方中考招生政策中加分(或减分录取)的项目、分值及范围于6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

(四)严格控制初中复读

所有往届初中毕业生均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中考,原则上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各市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明确提出社会考生参加中考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类别。

(五)不断完善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各项配套制度

各市要严格宣传、诚信、监督、奖惩等工作,公布监督举报热线,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平考试招生,杜绝不正之风。

为维护考生利益,雄安新区2022年中考考试工作保持不变,相关工作将在保定市教育局、保定市教育考试院指导下继续开展。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机交机[2014]11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机交机[2018]24号)执行。

河北省教育厅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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