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前教育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现场确认(唐山考试教育)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现场确认(唐山考试教育)

学前教育 2024-09-18 09:17:05 546 教育网

原标题:@唐山考生家长,2023年中考安排公布!

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现场确认(唐山考试教育)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确保2023年全省初中毕业和高考安全稳定顺利举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期末考试。旨在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学科学习目标达到的水平。考试成绩不仅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由毕业考试和入学考试两部分组成,分别举行。

(一)毕业考试科目设置和考试组织

毕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会话考试占40%、笔试占60%)、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包括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历史、地理、体育。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成绩应占总成绩的30%左右;生物和地理科目的毕业考试成绩根据课程结束时的考试成绩计算。

毕业考试的命题和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用百分比制或等级制来表示。毕业考试将于2023年5月15日后举行。

(二)入学考试科目设置和考试组织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理科(含物理、化学两科)、综合文科(含道德法治、历史两科)、体育6个科目,总分630分。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的分数和组织方式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1、文化考试总分600分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30分,笔试90分);理科综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文科综合120分(道德与法治)45分(其中民族团结进步教育7分),历史45分,综合题30分]。文科综合科目中,道德与法治科目范围为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2022年4月至2022年3月主要国内外时事、政治等规定的道德、法律、国情教学内容。2023年,教育部组织的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材《中华民族大团结(供初中使用)》(季光南主编,人民出版社出版)中的教学内容。

(2)考试形式。根据各学科课程特点,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综合科学均为闭卷形式;综合文科全部是开卷形式。每门科目考试的答案都写在答卷上。其中,选择题要求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写答案,非选择题则要求考生使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答案。

文科综合开卷考试中,考生可以携带相关课程的教材进入考场,但其他材料不得进入考场。学生做题时可以查看允许携带的教材并独立回答问题。不得讨论、抄袭、借用教科书。

(三)考试时间。河北省2023年初中毕业生文化考试时间表如下:

(四)普通高中、招收公费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使用同一套试卷。

2、体检满分30分

检验方法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号附件10(河北交机[2014]11号)执行。全省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将于2023年5月底前举行。

二、严格规范升学考试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

(一)严格绩效发布纪律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我省初中毕业生入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发布的有关要求。不得向初中提供中考成绩;不得向初中发放录取指标;他们不被允许公布每个县的统计数据。(市、区)初中招生数、入学率;县(市、区)和初中不得按照中考成绩排名;县(市、区)和初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排名,在中考中进行表彰奖励;董事、校长、教师等不得根据中考成绩给予奖惩。初中学校不得公示中考成绩、中考排名、中考“状元”、中考录取率等,不得放置、悬挂、张贴在校内外任何有关中考成绩的横幅、公示栏和其他宣传物品,不得在学校官方网站和其他网站上发布。发布学校中考成绩、中考排名、中考“状元”、中考录取率等信息。

(二)认真规范新闻报道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网络媒体,增强宣传中考政策的主动性,加强考生信息服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开展政策解读、志愿者举报、信息查询、温馨提醒等服务工作。及时开展招生警示或案件公示,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

三、保障特殊群体平等考试升学权利

(一)保障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的权利

持有残疾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个人申请并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可以免试外语听力考试。外语成绩将根据笔试成绩折算为满分。

(二)保障流动儿童平等参加考试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保障农民工及随迁非户籍从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并就地入学考试。切实保障本地户籍儿童在外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必须返回户籍地参加入学考试。各城市要因地制宜制定流动儿童中考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和条件,切实保障流动儿童在流动地参加中考和继续教育的平等权利或居住地,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全面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中小学考试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按需要足额保证所需经费,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推进。要严格执行全省中考收费政策,严禁以中考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努力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创造良好环境。

(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定》(河北交机[2021]20号)等文件要求,不得违规提前结束初中毕业课程或擅自删除非考试内容,不得随意编印各种形式的评审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不得要求或者默许学生提前毕业、退学。

(三)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或减分)项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号文件(教机厅[2008]3号)精神,依照法律法规和《河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四侨考生”升学给予加分照顾的通知》号文件(机政侨字[2016]1号)、010-30000(济公办)发[2018]97号)、《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冀应急[2019]30号)、《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冀政[2023]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军人子女、公安英雄、因公殉职残疾人公安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等优待对象以及“四侨”(归国留学人员、归国人员子女)华侨、省内华侨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等给予加分(或减分录取)。普通高中招生不得与招商引资、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不得作为加分因素。如果加分(或减分入学)政策与上述文件相抵触,必须立即做出相应调整。学校要及时通过学校官网、校园公告栏、当地媒体等向社会公布享受加分(或减分录取)的学生名单、享受的优惠政策和项目、积分情况,并公布举报热线,接受社会监督。请各城市将今年地方中考招生政策中加分(或减分录取)的项目、分值及范围于6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

(四)严格注册资格审核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中考报名条件。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申请地户籍或初中(学历)学历。在校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和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不得申请。初中复读受到严格控制。历届初中毕业生均以社会考生身份报考,原则上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社会考生中考后报考高中学校的类别。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对照报名条件,认真审核申请人的户籍、学籍、学历等信息和其他申请资格材料。严禁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严禁同一考生多次报名。

(五)不断完善初中毕业和高考各项支持制度

各市要严格宣传、诚信、监督、奖惩等工作,公布监督举报热线,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平考试招生,杜绝不正之风。

为维护广大考生利益,雄安新区2023年中考考试工作保持不变,相关工作将在保定市教育局、保定市教育局指导下继续开展考试机关。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河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机交机[2014]11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机交机[2018]24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机交机[2022]12号)执行。

河北省教育厅

2023年3月31日

教育网 Copyright @ 2005-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渝ICP备2023012207号-4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系互联网收集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4、本站如遇以版权恶意诈骗,我们必奉陪到底,抵制恶意行为。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邮箱:478923*qq.com(*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