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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2021年职业院校教学成果奖)

学前教育 2024-09-16 13:04:36 912 教育网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生体育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省中等职业学校,省教育科学院:

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今年将开展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为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和科研,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做好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省中等职业教育项目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2018年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8年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2021年职业院校教学成果奖)

一、申报主体

独立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及其教师和其他个人可以申请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一)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个人,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重大贡献。

(二)单位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应当体现本单位意愿,由单位派员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提供材料和技术条件作为主要保证。

(三)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由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共同申请。

2、奖励条件

(一)结果内容。

2018年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推广应用效果好的项目。各单位组织推荐的成果应对当前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具有显着的实施效果、创新效果和应用推广效果。主要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等方面有所创新和创新,推进信息化教学。促进有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进教学改革和科学教学管理、加强教学基础设施、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有价值的成果。

3、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产教融合实际需要相结合的创新性、有价值的成果企业。

(二)成绩要求。

教学成果一等奖。教学理论要创新,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具有显着示范效应,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方面产生显着成效,实现培养目标,在全省产生较大影响。

教学成果二等奖。在教学理论或实践的某一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方面取得重大成果。

教学成果三等奖。应在教学理论或实践的某一方面取得突破,对推动区域或学校工作发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成效。

实践考试的开始时间从教育教学计划正式实施(含正式试行)之日起计算,不包括讨论、论证和制定方案的时间。若成绩为教科书(含电子教材)、图书等出版物,则自正式出版之时起计算。截止时间为推荐2018年度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时间。

已获得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内容相同且无特殊创新的,不得再次申报。

(3)结果表。

省级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是与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相关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书籍等。

三、奖励名额

本次审核工作实行配额推荐。市教育局和省中等职业学校要在名额内(见附件1),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成绩,择优推荐。

4.推荐材料

(1)按要求认真填写《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2)。

(2)撰写结果报告,重点反映结果的主要内容和实际测试过程,字数不超过8000字。内容具体包括四个部分,即:(一)问题的提出;(二)解决问题的过程和方法;(三)成果主要内容;(4)效果与反思。

(三)论文、案例等其他支撑成果的书面材料(即教学成果的应用和生效证明材料),总字数不超过1万字。

(4)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

(五)教学成果中含有视频材料的,必须制作为MP4格式,播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上述文本材料(1)至(3)必须使用计算机输入(小四字体;第三份证明材料也可提供已发表出版物的副本)并转录成PDF格式文件,不得剪切或粘贴。如需签名,须本人亲自签名。同时使用A4纸打印,双面打印,竖装。

上述(1)至(4)项需提交纸质材料。

上述第(1)至(5)项申请材料应制作成一张CD-R光盘(不超过500M)。

教学成果为教材的,须提交样书(2册或2套)。如您的教学成果参加过其他评估、奖励活动,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推荐一等奖结果时,须提交反映结果的视频资料光盘(一式两份)。推荐材料应当完整、真实、规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未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推荐的;

(二)不符合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奖励对象、内容和期限的;

(三)成果持有者或者单位不符合规定的;

(四)未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推荐材料且规定附件不齐全的;

(五)存在权属纠纷或者其他诈骗行为。

5.成绩提交

(一)每项成果《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成果报告、支持该成果的其他书面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装入牛皮纸袋内。如有视频资料光盘,请将其放入牛皮纸袋中,并在纸袋正面附上所附资料清单(见附件3)。

请同时提交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材料。

(二)各项成果的申报材料经学校、县、市三级审核后,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送;申请材料直接提交;职业教育教学科研机构按行政隶属关系统一报送。其他单位和个人单独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三)各地区各单位成果汇总表(见附件4)与成果材料一并报送,并同时发送电子版。所有提交的成绩材料均不予退还,请自行保留。

(4)提交时间:2018年3月23日之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投稿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55号陕西教育科学院1-302室。邮政编码:710003,联系人及电话:张建文029-85370525邮箱:zj85370525@163.com。

六、结果评价

(一)评审工作由省教育厅领导下的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受理申请结果、开展资格审查认定、组织评审工作。

(二)建立由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学术团体的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组成的省级专家库。专家从省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若干专家组,对申报结果进行评审。

(三)专家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报结果进行投票,并在审核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确定排名。投票人数超过专家组专家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审会议有效;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专家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评审为省级优秀教学成果。

(四)最终评价结果由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对各专业组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实行回避制度。在审查本人或所在单位的教学成果项目,或者审查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亲属、教师、学生等人员的教学成果项目时,应当避免这样做。

(六)实行异议期制度。入选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将在陕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nedu.gov.cn/)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七、成绩表彰

(一)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比例占申报成果总数的40%,其中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25%,受到国家级表彰省教育厅。

(二)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记入获奖者个人档案,在特级教师、省级教学能手、职称评审聘任中予以优先考虑。

(三)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将从本次获奖作品中评选推荐。

八、相关要求

对弄虚作假、抄袭他人教学成果的,一律取消获奖资格,严肃处理并向全省通报,今后不得再次申报。

联系人: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张建文电话:029-85370525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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