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培训 2021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面向人人(浙江省中职招生计划)

2021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面向人人(浙江省中职招生计划)

教育培训 2024-08-05 10:13:47 478 教育网

浙教办函[2022]74号

各区、市教育局:

2021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面向人人(浙江省中职招生计划)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函[2022]3号)要求,做好2022年我省各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促进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请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当地初中毕业生来源地,统筹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布局结构,编制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确保认为中等职业学校规模与区域发展需要相适应,积极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比重较低的地区要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切实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提高中等职业招生比例。

2.切实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办学。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机制,有序扩大招生统筹范围,有条件的地方以区市为基础,逐步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实行统筹招生、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强化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促进阳光招生。招生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必须按照纪律、规定追究责任。坚决取缔不具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批准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分支机构、外地分支机构的招生资格。

3.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各地学校要对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加强学籍管理,确保有专人、专岗、规范有序。中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进度和数据质量应作为职业教育工作考核和相关项目选择的重要考虑因素。各地须于11月15日前完成新生中职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和2022学年在校学生电子注册。

4.加强中等职业招生宣传和服务。各地要加大职业教育相关政策和福利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举办职业教育宣传周,打造多种形式的宣传品牌,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宣传本土化和创新。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举报信息;对经济困难考生、残疾考生、“学二代”等群体给予更多关爱和帮助。

请各区、市教育局填写《2022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见附件1),并于4月14日前将WORD版和PDF版加盖公章提交至省教育厅;8月至11月每月25日前提交010-《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情况表》30000(见附件2)报省教育厅统一上报教育部。联系人:省教育厅成人职业教育处詹丹辉,电话:-88008886,邮箱:

附件1.

2022年高中教育学校招生计划.docx

2.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表.docx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4月9日

教育网 Copyright @ 2005-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渝ICP备2023012207号-4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系互联网收集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4、本站如遇以版权恶意诈骗,我们必奉陪到底,抵制恶意行为。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邮箱:478923*qq.com(*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