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培训 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教育培训 2024-09-14 16:23:09 702 教育网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介绍一下《办法》的开发背景?

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职业教育改革提供了根本指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调发展机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号文件、教育部等九部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号文件,将本科职业教育试点作为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点、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的重要任务。纵横一体化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019年以来,我部已公布23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和4所独立学院转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并组织论证形成涉及16个大类的80个试点专业。2020年,还将启动职业教育项目。统筹修订(制定)教育专业目录。同时,加强对本科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和教学实施的指导,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同时,也面临专业设置管理需要进一步程序化、制度化等问题。制定职业教育本科专业设置办法,是完善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系统加强专业建设、科学有效引导期望、保障本科职业教育平稳长期发展的一项基础性任务。各级职业教育试点。

2、《办法》的开发总体思路是什么?

在《办法》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坚持“三高、两通、三不变”的总体思路。“三高”是指本科职业教育是高水平职业教育,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一批专业,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高层次、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支撑通过长期的训练。“两个衔接”,就是重点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对接,重点与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相关评价方案对接。“三个不变”,就是职业教育办学方向不变,技能技能人才培养定位不变,培养模式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变。

3、《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研发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机构和院校的意见,凝聚现阶段最大共识。既着眼于满足阶段性工作需要,又兼顾长远。《办法》共分总则、专业设置条件和要求、专业设置程序、专业设置指导和监督、附则等5章21条。

第一章“总则”提出了《办法》颁布的目的和依据,明确了基本原则、专业目录管理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的职责。

第二章“专业设置条件和要求”提出了专业设置的依据和论证要求,以及师资队伍水平、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办学基本条件、技术研发和应用等设置条件。社会服务、社会声誉。

第三章“专业设立程序”规定了专业设立的基本程序,明确了相关备案要求和备案需提交的论证材料。

第四章“专业设置指导监督”明确建立健全专业设置、预警和调整机制,落实相应主体责任,加强阶段性评估和定期评估监测等。

第五章“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和实施时间。

4、《办法》主要创新点有哪些?

一是突出高起点。设置条件不低于普通本科专业。基础条件突出“双师型”教师、工学结合等各类教育的要求。成果指标反映了近年来职业教育领域重大改革的方向。它们都具有很高的可信度并且可以长期维护。工作稳定。严格规范程序,积极稳妥推进,确保有基础、有能力的专业可以开设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

二是瞄准高水平。专业配置积极服务产业基础升级和产业链现代化,培养解决复杂问题、执行复杂作业、真正需要长期教育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主要从事科技成果和实验成果转化、中高端产品生产加工、提供中高端服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突出高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放权与监管相结合。加强管理,明确重大设置的具体规则、运行路径等刚性要求,推动有序规范管理,避免一哄而上。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有明确要求。

5、《办法》具体需要注意的设置条件有哪些?

与以往高职院校(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相比,《办法》细化了专业设置条件,并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设定了具体指标,充分体现专业设置的特点。型教育。比如,在师资队伍方面,强化教师“双师型”素质,对“双师型”教师比例、兼职教学时数比例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行业企业一线教师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在校企合作方面,加强与现行政策协调,围绕企业产教融合、现代学徒制等提出明确要求;在教学管理方面,强化实践教学,对实践实训基地、实践教学比例提出明确要求。

6、下一步推进《办法》的实施有哪些步骤?

一是加强宣传解读。将《办法》宣传解读精神与职业教育20条和《提高职业教育质量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紧密结合起来,指导各地、院校全面准确理解、严格执行,避免产生误区。

二是进一步推进试点。按照稳步推进的总体要求,结合地方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支持地方结合实际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同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持续指导,严格执行《办法》规定,确保不走样,坚决防止“一哄而上”。

三是加快标准制定。满足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职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需求,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转型,构建职业高、中层次课程衔接的专业目录体系教育,启动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制定工作。

四是加强政策协调。配合职业教育法、学位条例等修订,深化职业通识教育与岗位接班融合,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完善与发展相适应的学位授予标准和评价机制的职业教育。

教育网 Copyright @ 2005-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渝ICP备2023012207号-4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系互联网收集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4、本站如遇以版权恶意诈骗,我们必奉陪到底,抵制恶意行为。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邮箱:478923*qq.com(*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