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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职业高级中学专业目录的通知怎么写(职业高中专业设置)

教育培训 2024-09-03 22:05:20 34 教育网

关于制定职业高中专业目录的通知

教工办[1998]2号

关于制定职业高级中学专业目录的通知怎么写(职业高中专业设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部门,计划单列市教育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厅(局):

为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号文件精神“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符合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等级标准,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深化职业高中(以下简称职业(高中)教育改革,加强教学领域基础建设,使职业高中能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我部决定制订职业高中专业目录。

改革开放以来,职业高中教育坚持学校建设、专业设置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结合,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社会特别是用人部门的欢迎。近年来,为适应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需要,不少地方教育部门开始研究制定职业高中专业目录,逐步实施专业设置规范化管理。这标志着职业高中教育日趋成熟。但由于职业高中发展历史较短,各地专业划分原则并不一致,目前还没有全国统一的专业目录。目前,专业设置不够规范、合理,一些专业的划分和命名不够科学。它们具有相同的名称,但内涵却截然不同;同一内涵有不同的名称;专业设置所涵盖的专业范围不够明确,或涵盖的专业范围相差很大等,难以与劳动力市场接轨。这种情况也给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

职业高中专业目录是教育管理和学校教学的基础性文件。规定了专业类别和专业名称的划分,体现了人才培养的业务范围和就业方向,是国家确定职业高中教育专业规划、设置和调整的重要依据;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导毕业生就业。是用人单位考核和招聘毕业生的重要依据。

因此,必须尽快制定职业高中专业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职业高中专业目录的制定,要认真贯彻《职业教育法》精神和相关规定,从职业高中特点和实际出发,使职业高中教育更好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发展和劳动力就业;有必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有利于推进职业高中教育改革和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符合科学技术和产业结构的发展水平和趋势,符合培养具有综合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应用型人才的规律。

制定原则

由于这是我国职业高中专业目录首次制定,应在对现有专业设置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对原有专业设置进行总结和梳理:

1、严格把握培养中级技术工人、农民、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中级技术水平从业人员的培养目标。只适合在其他教育层次和类型设置的专业不列入本目录。

2.专业目录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同时体现职业高中教育的特点和规律。专业科目主要按照产业结构、管理结构、科技结构等分类设置,各专业应具有相应的生产、服务、技术、管理等专业能力的基本要求,并具有突出应用型和应用型的课程体系。实用性。

3.适当拓宽专业服务范围,普遍针对一批专业岗位。也可针对少数有特殊要求、人才需求相对稳定的人员设立狭义专业。

4、专业名称必须科学、准确。《专业简介》要明确培养目标、岗位范围(工种)及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基本要求、理论教学的主要课程和实践教学的主要项目等。

五、专业目录的制定应立足于适应当前我国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并应适当提前考虑专业人才的需求。

六、注重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充分关注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职业、新岗位对人才的需求。

组织分工

目录制定由教育部统一领导,职业技术教育司负责组织实施,地方教育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委共同完成,和行业教育部门。为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有关部委、行业和有关研究机构的作用,促进分工合作,决定成立“全国职业高中专业目录制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制定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日常业务工作主要由我部职业教育中心学院承担。同时成立了“国家职业高中专业目录制定专家组”(以下简称“制定专家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具体负责起草中的各项业务任务的专业目录。工作委员会下设工程部门类、农林牧渔业、医药卫生、商业服务、财政、行政和艺术体育正常工作组(成员名单见附件3)。各组分工如下:

江苏省教委牵头组织第一批工科学科(主要负责建筑、化工、食品等)工作。

辽宁省教委牵头组织第二批工科学科(主要负责机电部分)工作。

青岛市教委牵头组织第三批工科学科(主要负责轻纺部分)工作。

湖南省教委牵头组织农林牧渔组工作。

河南省教委牵头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工作。

上海市教委牵头组织商贸服务组工作。

深圳市教委牵头组织财经组工作。

北京市教委牵头组织行政组工作。

陕西省教委牵头组织艺术体育师范集体工作。

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对1997-1998学年本地区职业高中专业设置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并进行初步统计。按照本文件规定的专业设置原则进行汇总合并。材料将于1998年11月底前整理并报送我部职教中心。

2.各工作组认真研究分析地方教委提供的专业设置现状材料,广泛征求相关部委、行业意见,拟定所负责的专业拟定目录(包括专业名称、专业介绍等)。各工作组(包括有关部委和行业专家)将对其负责的部分专业目录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然后报送我部职业教育中心学院。

3、“制定专家组”对上述各分类的建议草案进行研究综合后,形成职业高中专业目录草案征求意见,并印发给各地和有关部委、行业、部门。职业高中广泛征求意见。在研究总结各方面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送审稿,提交“制定工作委员会”。

4、“制定工作委员会”将适时召开专业目录审查会议,组织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对专业目录进行审查,报教育部批准后正式颁布实施。

职业高中专业目录的制定是贯彻落实我部《面向二十一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号文件的一项重要任务。请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一,

国家职业高中专业目录制定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docx

二,

国家职业高中专业目录制定专家组成员.docx

三,

国家职业高中专业目录制定工作组成员.docx

教育部办公厅

199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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