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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建设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江苏省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

教育培训 2024-08-05 23:13:47 60 教育网

早在2016年8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下发了《河南省工程系列注册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试行)》。全省对工程系列注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认定将与相关职业资格的取得挂钩。参赛者可跳过中级直接申请高级职称,不再受到外语、论文、出版物等限制,这在全国尚属首例。申请高级工程师资格:必须取得相关专业资格并注册满2年;执业年限按学历规定:分别获得理工科博士、硕士、本科、大专、中专学历等的必须从事本专业或类似技术工作2年、7年、10年、12年、15年以上;

五年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报送2021年度省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1年江苏省建设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江苏省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

附件第五章第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申请高级工程师的条件之一是:国家对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资格。

原公告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城市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无锡、苏州、南通园林(市)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号文件(苏职称办[2021]39号)精神,并经省职称办公室同意现将2021年江苏省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一)在我省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专业技术条件的人员具有职称评审标准要求的学历、技术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相应级别的职称。(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者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下放我省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权限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镇江市。下放南通市、泰州市、扬州市工程师职称评审权限。上述地区职称申报相关问题,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部门。(四)委托评价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的,须提供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军队驻苏企业分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资格人才需要在我省申请评估的,须提供经批准的委托评估函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负责,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事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委托手续。(五)公务员(含公务员法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请评审、评定职称。二、申请条件

(七)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专业,须上传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

(8)年度考核表:需上传就职以来的考核表扫描件。注:请按上述要求准备现场审核材料原件。

六、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今年职称评审费用实行网上缴纳。申请人现场审核原件后,可根据网上提示进行支付。每人收取评审费500元。

七、注意事项(一)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继续教育证书》号文件(苏职称办[2021]39号)精神,申请职称评定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成绩成绩、论文、学历(学位)证书等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

(二)材料报送由各区、市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和有关省级单位(总公司、集团)职称办公室统一办理。各区、市、省有关单位要严格审核申请人的各类材料和证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个人申请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核实,并在单位公示《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在相应栏目《简介表》中填写公示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四)省建筑工程资质办公室于9月1日至9月15日在《简介表》上公示相关个人申请材料,接受社会监督。(五)去年申请审核未通过,且工作业绩和业务水平无明显提高的,今年原则上不再申请。

(六)有伪造学历和资历、伪造申请材料、抄袭他人成果等欺诈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并暂缓申请。相关行为将被记录并作为失信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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