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培训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内容(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内容)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内容(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内容)

教育培训 2024-08-08 10:13:50 307 教育网

#315国产季节#

【“冷知识”部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内容(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内容)

冷知识1:“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消费者权益日)每年3月15日举行。它是由国际消费者联盟于1983年确定的,目的是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全世界范围内更加普及。在国内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冷知识2:为什么定在3月15日这一天?

之所以将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基于1962年3月15日时任美国总统约翰·F·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的第《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号文章。

其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权”,即:消费者享有消费安全权(获得安全保障的权利);获取正确消费信息的权利(therighttogetCorrectinformation);自由选择产品的权利(自由决定选择的权利);法律投诉权(提出消费者意见的权利)。这四项权利此后逐渐得到世界各地消费者组织的认可,并成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冷知识3: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有哪些?

在我国,这方面的机构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机构,另一类是组织。

机构又分为“行政执法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出口商检部门等。其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与消费者广泛接触的代理部门。保护他们的权利。

组织又分为“消费者组织”和“消费者协会”。消费者组织,又称消费者权益保护团体,是指依法成立,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总称。消费者组织具有“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的特征。消费者协会主要指的是大家熟知的中国消费者协会。

另外:国际消费者组织中,最有影响力的是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IOCU”和欧洲消费者联盟组织“BEUC”。

消费者权利日标志

冷知识4: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什么关系?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地方各级消费者协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民政部门批准登记,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它是一个半官方的群众性社会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

中国消费者协会自成立起始,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于1993年10月3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1994年1月1日实施。《消法》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已纳入法制轨道。《消法》目前已成为中国百姓最为熟知的基本法律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冷知识5:央视3·15晚会哪年开始的?每年有区别吗?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华工商时报、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场联欢晚会”,拉开了中央电视台“3·15”的序幕派对”。

央视3.15春晚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与国家政府部门共同主办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公益晚会,于每年3月15日晚进行现场直播。晚会通常于每年3月15日20:00左右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进行直播,时长约120分钟。

CCTV3.15晚会每年都会确定一个主题。节目包括专题调查、消费警示、权威发布、3.15贡献奖评选等环节。在晚会直播的同时,监管部门对晚会中曝光的不法商户展开执法行动。

《3·15晚会》过去的主题

【“维权小技巧”部分】

消费者权益受损时,解决争议的五种主要途径:

2.登录315投诉官方网站反映情况。

12315投诉举报——全国12315平台

关于“消费者协会调解”

通过12315电话号码或官方网站,消费者可拨打消费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责任者(商家)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协会收到投诉后,将消费者投诉转送被投诉单位,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和答复;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移送有关行政部门处理。解决。

注意:消费者的投诉都要以文字材料为准。

包括所购商品的名称、规格、品牌、数量、价格、购买时间、购买地点或者经销单位、生产单位的地址、名称,或者表明其无生产单位、地址的产品及其复印件相关收据。

同时,明确写明投诉人的姓名、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以及与经销单位或生产单位交涉的过程。(未经消协同意,请勿邮寄门票、原始凭证及实物,以免丢失。)

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徽

关于“向行政机关申诉”

正如前面“花絮”一节提到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中,机构分为“行政执法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

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出口商检部门等。

其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与消费者维权联系广泛的代理部门。您还可以向卫生、质检等相关部门申诉,反映您在维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教育网 Copyright @ 2005-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渝ICP备2023012207号-4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系互联网收集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4、本站如遇以版权恶意诈骗,我们必奉陪到底,抵制恶意行为。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邮箱:478923*qq.com(*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