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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文区2022年公办普通中小学校片区划分公布(2021年奎文区学校划片)

教育培训 2024-09-28 03:42:04 954 教育网

记者秦国玲

7月6日,潍坊市教育局奎文分局发布公告,明确了2022年奎文区公办中小学的划分,以及招生批次和招生咨询电话。

奎文区2022年公办普通中小学校片区划分公布(2021年奎文区学校划片)

招生范围

小学招生范围为实际居住在奎文区的奎文户籍或非奎文户籍儿童(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

初中招生范围为2022名奎文户籍或实际居住在奎文区的小学毕业生。

公立学校招生

(一)报名方式

1、按公立学校招生地区报名

根据奎文区实际情况,招生计划中的公立学校将根据户籍、房产(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下同)等。如学历不足,区教育体育局将按照奎文区落户时间、购房时间、合法稳定开学时间协调同批次安置监护人的就业情况、租房时间。对于符合奎文区入学要求而未能按时申请名额的新生,区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区内剩余名额统筹安排安置。学位分配批次及相应条件如下:

第一批:新生有奎文户籍(至少与其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下同),新生或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房产,且房产与户籍地址一致,且他们实际上住在那里。

根据相关优待政策,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因公牺牲的公安英雄和伤残警察、驻潍坊武警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消防救援人员潍坊市(含工作10年以上专职政府消防员)、合格引进高层次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可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入选的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或通过奎文区引进全职、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元都产业领军人才、元都学者)等依法符合优待条件的子女,本着尊重本人意愿和意愿的原则,由于距离近、交通方便,他们决心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并纳入第一批学位分配范围。

第二批:具有奎文户籍的新生。新生或其监护人拥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在招生区域内,但房产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

第三批:具有奎文户籍的新生。新生及其监护人在潍坊市城区(含奎文、潍城、坊子、汉庭、高新、经济、霞山、滨海,下同)无房产。在招生区内连续租房独居(以住建部门备案为准,下同)。

第四批:非奎文户籍新生。新生或其监护人拥有房产并实际居住在学区内。

第五批:非奎文户籍新生。新生及其监护人在潍坊市内不拥有房产,且在学区内连续租房独居(2022年1月1日前备案)。至少一名监护人在奎文区合法、稳定就业。

2、中小学综合培养匹配学生

为增强小学与小学衔接的有效性,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实行小学直读,同时探索相应的升学政策。符合条件的区域协调发展社区小学入学率。

(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潍坊十中、育英学校、育才学校、育华学校、卧龙学校、明德学校、南苑学校实行从小学到初中直升。小学部毕业生可申请升入我校初中。直接放置名额;未向本校直接申请入学的,可向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初中申请入学。如有剩余名额,可录取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其他学校小学毕业生。

(二)区域协调发展共同体对口招生。圣荣小学和中新双语学校的毕业生可以自愿申请入读明德初中。金宝实验小学毕业生可自愿报考雨花学校初中学历。先锋小学毕业生可自愿报考卧龙学校初中学历。孙家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入读育才学校初中。潍州路小学、早春花园小学、德新现代小学、区实验小学的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入读潍坊十中初中。潍州湖小学、潍坊实验小学、幸福街小学、樱桃园小学的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入读新华中学育英校区初中名额。

3.在坚持一个孩子定点招生、不选校招生的前提下,协调同一学校多个孩子的招生。

若同一监护人已有子女在奎文区公立学校就读,且其他子女申请在同一学校、同一学段就读,则类似情况下第二个孩子优先协调,第三个孩子享受直接安置政策。监护人须于7月17日前通过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审核情况和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具体申请方式请咨询您孩子就读的学校。

(二)工作流程安排

1、信息收集(7月6日-7月17日)。新生监护人应注册并登录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如4月份已通过服务平台采集信息且无需修改的,则无需再次采集。所需材料见附件1。

2.状况审查(7月6日-7月17日)。学校通过服务平台对新生监护人提交的学生信息材料进行审核并反馈结果。

3.学位申请(7月11日-7月17日)。新生监护人根据审核通过的信息,结合各学校分部和招生条件,在服务平台提交入学申请。各学区划分见附件2。

4.学位分配(7月18日-7月28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限额分批为符合条件的新生分配名额,并通过服务平台发放录取通知书。

5、信息披露(7月30日)。学校将在校务公告栏公布新生相关信息。

6、入学确认(8月20日前)。新生凭服务平台电子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能按时办理入学手续的,其学籍将不再保留。

7、阳光班(8月25日前)。各学校利用服务平台的排班模块,进行均衡排班、阳光分班。

(三)公立学校招生情况

1、中新双语学校、金宝实验小学改制为公立学校。中新双语学校初中划归明德学校管辖。转制后实行分开招生。

2、南苑学校已恢复初中招生,2022年开始分区招生。

3、建设中的潍坊奎文中学(暂名,位于文化路南端、胶济铁路以北)将于2022年提前招生。初中借用宝通街小学校舍,小学借用宝通街小学校舍。学校将借用樱桃园小学的教学楼。学校竣工投入使用后迁至新学校。

(4)缓冲区设置

为缓解部分学校名额压力,更好满足就近招生需求,按照就近、公平、当年有效的原则,为相关学校2022年设立招生缓冲区。对于已设立缓冲区的学校,在满足学校招生区域需要的前提下,剩余名额可在缓冲区内招收符合条件的新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名额时,分批分配名额(同批次名额不足时,按照奎文区落户顺序、购房时间、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开始时间稳定就业、租房时间),未取得学位者仍按原区录取。

(五)其他情况说明

1、奎文区体校2022年继续面向全区招生,招生计划纳入新华中学招生计划。学校制定具体招生条件和办法,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实施。

2、根据2022年新生入学信息采集统计,潍坊市日向友谊学校、迎源小学、育英学校、潍坊市第十中学、潍坊市实验小学、育才学校、孙家小学、早教等小学春园小学、广文中学等。初中招生区内适龄学生较多,学额紧缺。超出学额且未取得学位的新生,由区教育体育局安排到就近的有学位学校就读。

私立学校招生

按照国家、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要求,结合奎文区实际情况,德润学校、盛卓实验学校将于2022年暂停招收民办自费学生。

确保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一)随迁子女

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重点。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结合学历等因素,协调流动儿童就学安置。流动儿童家长可同时到户口所在地入学报到。

(二)残疾儿童

1、残疾儿童少年报到时间与普通中小学相同。

2、本地区视障儿童应在潍坊市盲人学校报名;听力障碍儿童应在潍坊市聋哑学校注册。符合上述条件和范围的儿童,以及拟在市立初中招生范围内同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家长须提交子女的残疾证明、户口簿、现有体检资料和7月10日上午医院病历(智力障碍)儿童、自闭症儿童(携带近六个月智力检测、生活能力评估等资料),带孩子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市聋哑学校内;联系电话:8332662)进行招生评估。

3、本区适龄智力障碍、自闭症儿童、青少年(起始年级原则上不超过9岁),以及拟就读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奎文区学校,适龄残疾儿童家长须于7月11日上午提交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现有体检材料及住院记录(智障儿童请提供智力证明)近六个月内的检测及生活能力评估材料;随行子女还需提供居住证、居住及就业证明),请携带子女就读奎文区辅校(地址:路口北100米)阳光假期西200米四平路与玉清东街交汇处;联系电话:6036206/15169544901)由区残疾人教育专家进行入学评估和鉴定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和确定提出招生安置意见,明确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学校。各普通中小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纳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在普通班就读。对于有学习能力但无法上学的残疾儿童,奎文区辅校提供送货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按规定注册为学生。

加强招生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协调、指导、审查和监督。各学校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领导领导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各学校要认真梳理招生工作风险点,形成风险清单,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建立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即时报告制度。各学校要第一时间向区教育体育局报告相关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安全隐患事件。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学校招生计划须经区教育体育局批准后方可发布实施。未经批准,学校不得开展升学活动。各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地区或者范围进行注册招生,不得采取笔试、面试、面试、考察或者擅自附加任何条件等方式招生;不得采用收取“赞助费”、变相给予高额奖励、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招收学生等方式;不允许招收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各学校不得跨地区、跨范围招收学生,严禁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起始年级班级数量。小学每班学生人数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学生人数不超过50人。同时,对休学人员复学要合理预留。

(三)努力提高教育惠民服务水平。区教育体育局通过“奎文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招生政策,并设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热线6036016和监督热线6036999,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学校要通过致家长信、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学校和社区海报、学校招生解读等方式广泛宣传信息,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并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关于招生政策。指导家长完成注册流程。实行一站式招生招生工作,推进“零证明”招生。通过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对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入学申请进行一站式办理;符合大数据验证条件的学龄儿童将可以“零证明”入学。各学校必须在秋季学期开学前设计学校适应课程,并与新生班主任及老师、家长和学生建立双向对接机制,引导学生熟悉校园生活和课程提前安排。

(四)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加强新生学籍登记和管理,根据招生结果,对正常录取的学生按时进行注册。未经学校批准私自招收的学生,未通过服务平台注册的,不得建立学籍。学生未办理入学注册且未实际入学的,学校不予注册为学生。严禁抢占学籍、遗漏学籍、分离学籍、虚假学籍登记、民办学校超计划注册等问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严禁学校和教师出售或故意泄露学生和家长信息。

(五)做好辍学保学工作。区教育体育局加强部门联席协商,完善辍学者返乡联合劝说机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入学或者导致其辍学,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继续严查严惩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民办学校”替代义务教育的违法办学行为。

在奎文登记的适龄儿童、青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期入学的,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7月6日至7月17日期间通过服务平台提出延期入学申请。经批准后即可。入场。

(六)其他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及时纠正并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暂停当年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2022年奎文区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材料清单

满足“零证明”条件的,可以通过快速通道收集信息。其余需提供以下信息:

相关材料说明

1、在住建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须于2022年1月1日前备案;其他材料的截止时间,如户口簿结算时间、房产证(房产证)登记时间均为2022年7月17日。

2、户口在非直系亲属家里的,不作为入学依据。如果是单位集体户,需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登记单联页(或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登记单页复印件)及证明监护人在本单位工作,否则不作为录取依据。

3、奎文户籍新生及其监护人在潍坊市无房产,且目前与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奎文区,且户籍相同的,可以用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相同的地址登记财产。报名即视为符合第一批条件。

4、在奎文注册新生的监护人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房产。新生与监护人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具有相同的户籍,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市无其他房产。如果房产共有人的监护人是独生子女,可以凭房产共有权报名入学,视为符合第一批条件。

5、奎文户口新生,因旧村改造等原因监护人原有房产被征用,房屋产权调换的,可在原居住地申请注册入学或返回居住地的,视为符合第一批条件;如果选择在奎文区暂住地学校就读的,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学历情况协调安排。必须同时提供拆迁协议。

6、非住宅物业(如写字楼、商铺等)和未实际占用的物业(包括期房)不作为准入依据。除新生监护人及其妻子共有财产及第四条所列情形外,其他共有财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房屋目前已入住但未取得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正本购房发票、房屋质量保证证明;因房产抵押贷款等原因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提供加盖住建部门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者银行抵押印章。城中村装修房屋,村里居民须提供村委会出具并经街道确认的证明;其他购房者须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无购房合同的,提供村委会出具并经街道确认的证明)。

7.只允许来自同一租房家庭的孩子在同一学年期间在同一房屋附近的学校上学。城中村装修后的房屋无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的,须由社区出具并经街道确认的租赁证明(须注明出租人、承租人、房屋位置、租赁起止时间等)),真实性须经学校现场核实。

奎文区2022年公办中小学片区划分及招生批次

奎文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2022年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登录方法

家长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入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并按照提示操作。

2、手机网站:https://wfkwedu.wfgx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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