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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教育惩戒权(广东省校园安全条例教师惩罚)

教育培训 2024-09-13 03:28:34 777 教育网

广州警方护航2020年高考(资料图)广州警方供图

中新社广州8月26日电(记者程景伟)记者26日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已获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十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通过,自9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教育惩戒权(广东省校园安全条例教师惩罚)

《条例》规定了各单位、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处罚、应急处置、“校事”处理、法律责任等职责,为广东省学校安全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

广东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黄伟忠介绍,为有效纠正学生不良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广东通过立法回应社会各界呼声、赋予教师必要的教育和惩戒权力,加强对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矫正。加强对学生违法行为的处理。

《规定》规定,中小学生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有向他人投掷硬物、推搡、打架、强迫学生交作业等行为的,教师应当制止、批评,并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实际情况。适合身心健康的教育和纪律措施。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殴打、责骂、侮辱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对此,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广东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李大胜表示,教育惩戒权的行使应当遵守教育纪律程序。“先停止批评,再惩罚”。惩戒权的行使是教师的自主选择,但惩罚措施必须适合学生的年龄和身心健康状况,不得将体罚作为教育惩戒措施。

条例没有列举教师可以采取的具体教育纪律措施。黄伟忠表示,考虑到教育部已经在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条例要注意与细则的衔接。

《条例》明确,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特殊学校,对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青少年实施义务教育;未成年学生有不良行为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到校。专门的法学教育。

规定还规定,学校发现学生在校园及周边安全区域携带管制器具、打架、欺凌等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采取保护和帮助受伤人员的措施,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或者其他人。近亲属,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或者其他近亲属。及时调查处理案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预警、事中处理和事后干预机制,预防和控制校园欺凌行为。(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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