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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培训 2024-10-01 20:20:06 558 教育网

为进一步完善公平招生长效机制,推动“双减”政策落实,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010-中小学招生30000(以下简称《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做好招生工作部署。

《通知》号文件要求,各地要科学合理划定区域,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调查制度,按照“一校一校”目标,科学划定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按分区招生和就近地区招生”的地区范围。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鼓励逐步实施单校分区,合理稳定就学预期。在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要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分区,将热门学校分散到相应区域,促进区域间优质教育资源总体平衡。

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非必要不提供材料、非必要不收集信息的原则,完善义务教育招生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登记信息采集。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学龄证明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严禁收集学生家长的职位、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重复收集学生相关信息。

《通知》明确各地要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招生需求,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进一步压缩优质公立高中、民办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

《通知》号文件要求,各地要健全控制辍学、保学长效机制,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适当的教育。深入推行“两个要点、两个包含、以户口证明为主”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流动儿童入学证明材料和时限要求,不要求提供户籍所在地信息。监护权证明书。认真落实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在流动地参加中考政策,做好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流动儿童的考试报名和报名服务。

《通知》强调,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加强对重大政策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解读,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十不准”,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招生行为。各地要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元化特色发展,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享受公平优质基础教育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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