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不给发票行吗,教育机构不给发票是偷税漏税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机构不给发票行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教育机构不给发票行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学校收费是不是必须交到财务处,开发票?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收学杂费,一般的生活费和资料费都是班主任代收,没有收据的。
保险也会是班主任代收,但肯定有保险单。高中的话,学费和杂费(就是课本)一般是开学交,有的是网上缴费,有的是银行在学校收费,有的是班主任代收,但都会有收据。其他的生活费资料费也没收据的。培训费开票属于什么类?
职工教育经费。发票的内容是:职工教育经费—培训费。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上岗和转岗培训、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学校收取600元资料费,没有收据和发票,你如何看?
学校收取600元资料费,没有收据和发票,应该属于乱收费现象。
按教育部“一费制”要求,除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教育部周济部长的讲话:“治理学校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一些地方学校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已经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不但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声誉与形象,引起一些地方群众的强烈不满。
学校乱收费的违反国家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版)第五十六条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学校乱收费的处理方法:
遇到学校乱收费,可以带着证据向当地教育局举报。遇到学校或者老师给学生补课,收了费不给收费收据的等问题,举报人可以采取“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方式”进行举报学校乱收费问题。也可以向媒体曝光,引起媒体采访取证。也可以打当地市长公开电话,举报学校乱收费问题。
变相收费,我见多了。可是,没办法,胳膊拧不过大腿,总有一些家长喜欢讨好老师,不管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都很“积极”的配合,生怕交慢了会留下个不好印象。如果家长都统一阵线,对不合理收费说“不”,这样的现象就会很少!教育环境也会干净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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