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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100分(体育100分包括哪些项目)

教育机构 2024-09-30 05:17:51 752 教育网

为进一步落实近年来国家和省关于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教育评价、职业教育等改革事项的决策部署,市教育体育局近日修订印发《安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为《实施办法(试行)》)(安教体育[2023]26号)。为方便大家系统了解、准确掌握文件的政策、措施、程序规则,现将《实施办法(试行)》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介绍,供考生、家长、学校参考。

一、《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的背景

体育 100分(体育100分包括哪些项目)

2020年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高中招生政策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标[2017]10号)010-30000(陕西教育标准[2017]11号))等文件、《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教体发[2020]37号)等文件制定并发布。2023年5月,陕西省教育厅下发《安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试行)》(陕教基办[2023]14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高中招生提出了新的要求。市教育体育局在近年来全市考试招生改革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围绕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教育评价、“双减”、职业教育改革等要求,修订了《通知》依据《安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号文件(安交体发[2020]37号)。在《实施办法(试行)》修订过程中,市教育体育局多次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县(市、区)主任、中学校长、一线教师、等,并组织市教育体育局相关部门讨论,修改完善后,报局党委批准后印发。

二、《实施方案(试行)》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全市高中考试招生工作的考试办法、评价申请、招生管理、职责分工、保障措施、试行时间等。

(1)“考试办法”部分,明确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作用。包括考生报名、计分科目、考试方式、评卷组织、成绩呈现五个方面内容。

考试报名

全市初中学生必须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外省市就读初中的安康籍学生,须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核后进行网上报名。外省市户籍农民工子女在本市初中就读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在就读学校网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将同时创建电子报名档案和纸质报名档案。

计分科目

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实施方案和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品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教育和卫生被确定为全市高中招生录取分数线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及格成绩,作为高中学校的录取控制标准。艺术、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可作为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的录取和评分依据。

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科目为闭卷笔试。道德与法治是开卷笔试。“运动与健康”体质健康测试现场进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等实行现场操作考试。音乐、艺术科目实行程序性考试和终结性考试相结合。

评卷组织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在全市实行统一网上评分,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扫描、集中评审”的原则组织实施”。

成绩呈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科目成绩均采用试卷原始成绩进行登记,成绩以分数和等级并列呈现;体育和健康检查的结果以分数和等级的形式并列呈现。音乐、艺术考试成绩以分级方式呈现;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科目考试现场给出成绩,成绩以分数和等级并列呈现。成绩分为四个等级:A(优秀)、B(良)、C(合格)、D(不合格)。各等级比例为A级25%,B级35%,C、D级40%,其中D级比例控制在1.5%以内。

(二)“评价运用”部分。明确了要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个维度,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三)“招生管理”部分。明确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市级统筹指导、县区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的网络招生录取模式。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实行“公民同招”。

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按照普及高中教育和职业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的要求,各县(市、区)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编制本辖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严格实行登记制度管理。起始年级班级规模必须控制在50人以内,彻底取消大班制,以保证选课轮班教学和新课改要求。落实不低于50%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给招生区内的初中(含民办初中)。符合目标学生资格的候选人将根据其意愿和学术水平考试成绩被录取。未完成定向招生计划转为统一招生计划。定向招生指标仅限于在学籍所在地有户籍且实际在所录取的初中就读整个初中期间(三年)的应届毕业生。艺术、体育特殊人才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提出。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办学特点和师资队伍情况,确定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高中学校当年统一招生计划,与普通高中同步。招生方面,成绩低于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得录取。支持高中学校对接国家强基计划招生政策,开展国家急需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招生。各高中学校根据本校办学水平和发展特点,申报《安康市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估批准后,确定招生计划,并纳入高中统一招生计划。提前分批招生录取。

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年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划定本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分数控制线,全面推进招生分数控制线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结合普通高中综合招生模式进行质量评价。全面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招生政策。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应在本县范围内。按照县(市、区)行政区域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招生招生工作。市教育体育局统筹确定本县(市、区)及市内其他县(市、区)各高中学校的具体招生工作。招生计划纳入生源县(市、区)招生总体计划和安康市志愿者招募管理系统。普通高中招生分数控制线和高中招生信息以市高中招生领导小组预审制度为准。拟录取信息经市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市考试管理中心备案。本市统一时间、同步招生。最终录取结果经市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安康市招生管理系统。未经审核备案的录取信息,一律不对外发布,一律不允许提前注册,更不匆忙办理学籍注册。艺术、体育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的录取根据考生的意愿而定。原则上按照考生学术水平测试总成绩和艺术、体育专业课程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办法,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审核后实施。各县(市、区)要统筹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护,做好初中阶段优秀体育人才的招收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优秀体育生:一是在初中阶段取得二级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二是在初中阶段,获得省运会前八名,或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的全省青少年或中学生体育竞赛前三名,或市运会、市教体局举办的全市青少年或中学生体育竞赛第一名的运动员。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考生志愿,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注册入学,确保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协调发展,以适应改革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汉滨区、高新区和恒口示范区高中招生工作按照行政区划统一归口汉滨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规范招生录取政策

特殊群体儿童入学考试。保障应届初中毕业生和返乡县(市、区)农民工子女参加考试、同等条件录取的权利。具有外省(市)户籍的学生在本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须提供有效的考试成绩、中考所在地录取分数线、户口证明等,并须提供有效的考试成绩、录取分数线、户口证明等证件)和加盖被录取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程序审批。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历层次统筹招生,登记为普通高中学生。本市户口在外省初中就读的学生,转入户籍地初中并回户籍地报考的,需在学业成绩单中报名参加所有科目考试。居住地初中水平考试。本市户籍地在市、县境内、市外就读初中的学生,转入户口所在地初中学校报考回户口的学生报考县应当提交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科考试成绩(成绩和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成绩)。等级证书)转至户口所在地县考试管理机构,同时需报名参加其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考试成绩被用作高中入学的基础。外省(市)、省外市、市内外县转学到居住地就读的学生,应将学籍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同时转至居住地学校时间。严格落实教育优惠政策。学生在体育、艺术等方面的才艺和表现不再单独计分,而是全部体现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和结果中。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雄模范子女高中招生严格执行国家教育优惠政策。除中央省规定的关爱政策外,其他奖励积分原则上全部取消。落实学籍管理规定。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高中招生监测管理。录取程序结束后,学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被录取的高中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经高中、县(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批准,正式录取的高中新生,将办理高中电子学籍登记。各级教育单位不得为未正式录取的学生注册普通高中电子学生。严格执行“同一人报到、学生报到随人”的政策规定,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生报到一致,严禁学生分开报到、空号。学生注册,伪造学籍。

(四)“职责分工”部分。明确了局属市直相关科室(单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职责。

(五)“保障措施”部分。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提升保障能力、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宣传引导等。

(六)明确了本《实施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间,如国、省有新的政策规定,严格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

三、《办法》出台后中考政策有哪些“变”与“不变”

(一)保持稳定的内容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记分方式、考试时间等保持不变。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结果呈现和作用保持不变。3.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保持不变。

(二)主要调整的内容

考试总分

普通高中录取总分由820分提高到86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8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化学60分、历史60分,地理60分,生物60分。60分,体育100分(以前是60分)。

全市统一网上阅卷

网上阅卷工作管理机制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监督,市考试管理部门组织,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实施,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平台、统一评分”的原则。标准、统一扫描、集中审核”。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标注。

合理调整招生范围

具有招收全市学生资格的普通高中由5所调整为6所。市二中增加了面向全市招收文体人才的资格。2023年,全市第二中学艺术体育部计划在全市招生150人,其中:汉滨区计划招生100人,其他县(市、区)计划招生50人。

科学编制招生计划

按照普及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要求,适应高考综合改革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合理安排规范普通高中学位供给,科学准确编制招生计划,分级申报备案。批准后,招生计划下达各县(市、区)各高中严格执行。

优化定向生招生

坚持将不低于50%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给招生区域内的初中(含民办初中),对符合定向生源资格的考生根据意愿和意愿录取学术水平测试成绩。未完成的迎新招生计划已转为统一招生计划。定向招生指标仅限于在学籍所在地有户籍且实际在所录取的初中就读整个初中期间(三年)的应届毕业生。

调整部分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计划

为促进普通高中多元化特色发展,根据各县(市、区)各高中办学特点和申请计划,结合实际情况,不超过招生总数的5%县(市、区)年度计划,在部分普通高中的基础上,根据高中学校特色发展的需要,适当调整,增加文体类招生计划2023年部分高中专业设置,报省教育厅审核后下发实施。

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落实教育强国部署,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支持高中学校开展国家急需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招生。各县(市、区)普通高中的申请及招生计划,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市局直属高中和具有全市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的申请项目和招生计划,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确定招生计划。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纳入生源县(市、区)招生总体计划,提前分批录取。

四、《实施办法(试行)》的特点

坚持稳中求进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综合素质评价要求、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等与现行政策保持稳定,减轻家长焦虑,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巩固提高“双减”工作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

积极探索在职业与普通教育融合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完善,深化改革,推动我市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和高中教育多元化特色发展。

坚持加强管理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深化违规招生管理,持续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坚持教育公平

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深化招生改革,优化招生工作方案,促进教育公平,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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