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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7日起新受理综合消费分期期限最长不超过几年(2023年1月7日起,新受理综合消费分期期限)

教育机构 2024-09-01 07:50:56 742 教育网

12月27日,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2023年1月7日起新受理综合消费分期期限最长不超过几年(2023年1月7日起,新受理综合消费分期期限)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交通工作组印发

《2023年综合交通春运交通疫情防控》

和交通服务保障总体工作方案。

2023年综合交通春运1月7日开始。

2月15日结束,共40天。

《方案》要点如下

2023年春运面临新形势新变化

一是春运客流将从低位加速反弹,客流总量或将大幅增长;

二是能源、粮食等关键物资以及医疗、民生物资运输任务艰巨;

三是春运期间,人员、货物、物流活动密集,交叉交通活动频繁,运输从业人员感染风险较高;

四是交通运输长期低负荷运行,设施、设备、人员安全隐患增多。如果管理不到位,很容易发生交通安全生产事故。

《方案》要求:扎实推进综合交通春运疫情防控和交通服务保障工作,千方百计保障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以及医疗、医疗物资运输高效畅通民生物资,千方百计打通旅客出行从起点到终点的全链条、各个环节,确保旅客安全出发、顺利返程。

多措并举保障错峰出行秩序

各地要科学准确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和“乙类、乙类管理”措施。

不再要求旅客检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进行落地检查,不再实施旅客体温检测。

不得随意暂停、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船舶正常通行。

严禁在高速公路上非法设置各类检查站、随意拦截车辆,加快恢复暂停的客运服务。

各地可根据当地疫情高峰期情况,依法采取适当的临时人员流动限制,引导公众避免在疫情高峰期出行。

实行机动车尾牌限号政策的城市,可根据需要研究出台春运期间暂停实施尾牌车辆限号的措施。

确保探亲人员错峰有序回家过年、返岗上班。各地可探索实施灵活休假、错峰休假政策,减轻公众结伴出行压力。

农民工集中地和输入地要加强对接合作,引导和保障农民工返乡安全健康出行。

如果回乡、工作需求相对集中且具备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包车、专列(包车)、农民工包机等“点对点”交通。

进一步优化校园疫情防控和教学计划安排,避开高峰时段,安排春季返校。高校原则上应尽量避免春运期间开课。春运期间确需开学的,要坚持“一地一案”、“一校一策”、“一级一策”组织返校,尽量避开春运期间返程客流高峰期。

如果校际出行需求相对集中且具备条件,可组织学生包车、专列(包车)、包机等“点对点”交通。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分析,认真研判春运期间自驾游出行情况,指导自驾人员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时间和目的地,避开高峰时段和淡季出行。高峰时段。

各地要提前出台春节文化旅游消费政策,严格落实优化文化旅游产业疫情防控措施。

加强数据监测,及时共享旅游规模、运力等信息,协调交通与旅游衔接和运力部署。

针对大面积疫情感染、恶劣天气、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情况,制定完善滞留游客处置应急预案,及时有序开展滞留游客疏散工作。

针对走亲访友、进农村市场等集中出行需求,加大农村交通服务保障力度,增加城乡公交车、农村客运班次、延长运营时间等。开放时间,开展市场考察,增加预约响应服务。

提高运输物流运作效率

严格落实优化政策,确保交通物流畅通。将交通物流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

不再查验货车司机、乘务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对跨区域流动货车司机实施落地检查。

严禁擅自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运输服务。

重点港口、机场、铁路货站、物流园区、邮政快件集散中心以及航道、通航建筑、试点机构等运营管理单位要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一线人员储备队伍,实施轮换准备。必要的。实行岗位制、封闭式管理,确保突发事件时重点物流枢纽稳定运行。

各地要加强运力调度,做好应急准备,全力保障今冬明春能源、粮食、农机、农资等重点物资干线运输和集疏运高效运行。

加强重点物资运输公路服务联保,坚决防止车辆长期大面积拥堵。

严格执行生鲜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合法装载国家统一目录中生鲜农产品的车辆和运输COVID-19疫苗货物的车辆自由便捷通行。

高速公路、供水服务区部分区域确需关闭的,必须保证加油、如厕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正常运行。

严禁任意暂停或拒绝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确保国际海运物流供应链畅通和船员合法权益。

科学精准防控春节疫情

制定并实施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和“乙类、乙类管理”措施。

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可设置专门的车辆停放区域和司乘人员休息区,为发热等症状人员提供饮水、如厕、休息等服务。

组织交通运输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落实症状管理。员工应尽可能减少社交接触。若出现发热等症状,必要时可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

原则上不安排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从事交通活动;如果症状出现超过7天或已经消失,相关员工可以在严格的个人防护下恢复工作。聘用司机必须遵循严格、谨慎的原则。

各地要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公众春运期间合理错峰出行。

要求旅客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减少聚集,坚持勤洗手、咳嗽礼仪、保持人际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当交通运输运营服务单位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时,工作场所不会被封闭,同一工作场所工作的人员也不会被隔离。突发大面积疫情时,及时启动关键岗位储备队伍,及时调派储备力量,确保春运期间重点枢纽站不关闭重要运输通道和线路服务不中断,重点物资运输不间断。

关于春运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

充分考虑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运输车辆长期停运或低频运行以及驾驶员技能不熟悉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高度重视重视春运期间恶劣天气和客流大规模增长对交通运输的影响。针对安全带来的风险挑战,必须全方位、全链条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指导督促运输企业对春节期间使用的所有运输车辆、设施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坚决防止运输车辆和设施带“病”运营。

依法依规处置违规作业、“三过度一疲劳”等重大问题和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连续发生事故。

各地要指导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员工健康状况每日报告制度。必要时,可对司机等一线员工实施“两点一线”管理,最大限度降低感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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