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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措施知乎(北京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具体措施)

教育机构 2024-01-28 02:43:45 777 教育网

摘要:北京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的措施。有哪些具体措施向您介绍?8月18日,《北京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正式发布,将在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双重削减措施如下。根据措施,北京将重点“治乱、减负、防风险”……8月18日,《北京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办法》正式公布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将实施双减措施,具体如下。

根据《办法》,北京市将围绕“治乱、减负、防风险”的工作要求,在校内外同时发力,确保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家长反应去年底前有效减轻精神负担,两年内成效显着,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显着提高。

北京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措施知乎(北京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具体措施)

不得安排机械重复性、惩罚性工作

根据办法,学校应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建立校内作业公开制度,将班级各科作业公开,加强质量监管。作业必须在课堂上布置,所有作业必须批改并及时反馈。必须加强当面解释。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不得安排机械重复性、惩罚性工作。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布置书面作业。

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在家不布置书面作业,但可以在学校安排适当的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个别尽管努力仍无法完成书面作业的学生也应按时就寝,保证充足的睡眠。

学生无需批改作业

鼓励分层、灵活和个性化的分配。教师要引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学生不得被要求批改自己的家庭作业。

学生放学后应做家务并进行体育锻炼

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完成放学回家后剩余的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程作业,尽力从事家务劳动,开展适当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学艺术活动。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和网络,保护视力和健康,预防网络成瘾。

学校应当为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延伸照顾服务,并可以统筹安排教师“灵活通勤”。

课后服务期分为总体规划和制度设计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最好完成体育锻炼,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第二阶段开展学业辅导和综合素质拓展活动,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7时30分。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伸看护服务。初中可以在工作日晚上开设自习班。学校可以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度”。

提供菜单式的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供学生自愿选择。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教授新课程。

学校制定具体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提供菜单式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供学生自愿选择。组织***老师为学困生答疑解惑、辅导。开展科普、文化体育、美术、劳动、读书、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等丰富多彩的综合素质发展活动。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教授新课程。

可适当引入非纪律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教育部门可组织***教师为区内优质资源缺乏或有需要的学校提供课后服务。教育部门可以通过选拔适当引入非学科培训机构参与课外服务,并建立评价和退出机制。

教育部门要引导学校用好免费在线优质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覆盖各年级、各科目的免费学习资源以及法律、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优质特色教育资源。

不再审批新的学科培训机构,保留的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机构。

不再批准新设义务教育学生学科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现有学科培训机构登记,逐步减少数量,动态清理无证机构。保留科目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机构。对不具备相应资质、未经批准多地开展培训的学科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已备案的在线纪律培训机构,按照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和复审。未通过审批的,撤销其原登记注册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

不得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科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组织学科培训。学科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线上培训要注意保护学生视力。每节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课间间隔不得少于10分钟。

严禁提供超标准的进修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严禁提供超标准进修培训,严禁非学科培训机构从事学科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网络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性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反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式。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培训超范围、培训质量差、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角学校教师;境内聘用的外籍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用外籍人员到境外开展培训活动。

学科培训机构必须在校舍显着位置和网站公示教师资质、收费及退费标准、培训内容等。

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校外培训费用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的融资和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培训业务运营。坚决禁止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以推销业务为目的的不正当竞争,坚决依法依规查处行业垄断行为。落实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校外培训费用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定价方式,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乱收费和过度营利行为。校外培训机构每次招生前须将招生简章、课程内容、师资资格、收费等事项报送教育部门。鼓励推行“先培训、后收费”和“一课一取消”培训收费模式,有效防止“退费难”、“跑钱”等问题。

严格控制广告投放,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

北京主流媒体、新媒体、公交车站、地铁等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各类广告牌、网络平台不得发布、播出校外培训广告。中小学、幼儿园内不得进行商业广告活动,不得使用中小学、幼儿园的教材、教具、练习本、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伪装广告。严肃查处各类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理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严禁学科培训机构上市融资

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学科培训机构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培训机构,不得以发行股票、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并购、委托经营、特许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制或参与学科培训机构。违反规定的必须清理整顿。

依托12345公民服务热线,设立专门举报热线和举报邮箱,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或分班考试,严禁将重点班、实验班划分为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全面开发国家规定课程,严格规范教材使用。

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增加难度、加快进度。小学一年级坚持从头开始教学,其他年级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做到能教多少。减轻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式,避免提前下课备考、违反统考规定、超题、排名考试等行为。学校不得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为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学生举办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或分班考试,严禁划分重点班和实验班。

优化教学方式,推进“直播课堂”、“双师课堂”、“一体化课堂”建设,提高学生在校学习效率。

扩大优质资源覆盖,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

继续深化集团办学和学区体系管理,促进教育各要素有序流动,努力实现教学、队伍、资源的区域协调。加快城乡一体化学校和市级统筹优质学校建设。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区域、学校教育水平差距,提高学校整体教育能力,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

坚持德、智、体、艺、劳综合评价,探索过程评价

深化高中招生改革。积极完善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模式,不断深化高中招生考试方式改革,坚持德、智、体、艺、劳综合评价,探索过程评价,根据不同学科特点改进考试方式。以及表演的呈现形式。坚持以学定试,进一步提高中考出题质量,防止出现偏题、怪题、超出课程标准的问题等。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给本地区初中的比例,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和恶性竞争。

严禁各地区发布招生指标或单方面根据录取率评价学校和教师。“双减”工作成效应成为区、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

表现向那些参加课后服务的人倾斜。课后服务补贴可按劳务费管理。

完善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确保增加的经费满足课后服务需要。深化绩效导向,积极向参加课后服务的人员倾斜。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方案,确保课外服务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参与课外服务的教师及相关人员。教师课后服务补贴资金纳入绩效工资增量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额正常考核的依据。对聘请外部人员提供课外服务的,课后服务补贴可按劳务费管理。教师课外服务表现应作为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指导学校建立定期家访制度,完善家长培训制度

教育部门要会同妇联等部门开办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服务点建设,指导学校建立定期家访制度,完善家长培训。努力形成减负共识,为学生提供成长机会。营造良好环境。

教师在被吊销教师资格前严禁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干部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学生或者提供学生信息;不得组织推荐或引导学生参加付费补课。我们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带薪校外补课的行为,直至吊销其教师资格。

加大“双减”工作专项检查力度,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协调管理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生的校外培训

统筹协调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生校外培训管理。不允许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在线培训。严禁开设学前班、幼儿园过渡班、思维训练班等。为儿童提供线下学科(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建学前儿童校外培训机构和普通高中生学科校外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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